泊伤残车位两年前收告票不服要求申辩
- [星島日報]59岁的烈治文山市居民Evelyn Shver 于2012年12月,在多伦多市中心陪同家人就医时,在玛嘉烈公主医院(Princess Margaret Hospital )后面的小街上被开出一张泊车告票。她在收到告票两周内申请排期上庭抗辩。不过至今已近两年,最近被告知有可能再等一年才能上庭。......
59岁的烈治文山市居民Evelyn Shver 于2012年12月,在多伦多市中心陪同家人就医时,在玛嘉烈公主医院(Princess Margaret Hospital )后面的小街上被开出一张泊车告票。她在收到告票两周内申请排期上庭抗辩。不过至今已近两年,最近被告知有可能再等一年才能上庭。
这张60元告票指她非法在残障人士车位泊车。不过她指自己的房车申请有合法的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,因此她决定上庭抗告。Shver近日到北约克市政中心查询时,有关职员告诉她可能还要再多等一年才能上庭,她认为非常不合理。
多伦多市已排定在今年11月底前上庭的泊车告票官司有2.1万宗,另外有10万宗已经申请排期、但仍未获得确切上庭日期。这相当于法庭4个月的审案工作量。
个案积压造成延误
多伦多市府发言人富雷萨(Kazia Fraser)表示,多伦多市每年发出260万张泊车违例告票。其中有60万宗要求申辩。这60万宗个案中有13万告票最终被取消,经法庭审理后,其中63%判定事主败诉,要缴纳罚款。目前多市的罚款缴交率达83%。
富雷萨表示为了解决积压问题,多伦多已将处理泊车违例告票的法庭,由2011年的5个增加至目前的8个。每个法庭每年约可处理3万宗告票官司,一年花费约100万元。目前平均排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,排期延误原因因个案不同。
她表示如果上庭排期时间过长,法庭职员会检视延误原因。如果没有合理解释而且排期时间的确过长,他们可以行使酌情权将告票撤销。
违例事主在等待排期时有可能会需要更新其驾照或是车牌。如果发现车主尚有应缴未缴的罚款,而且没有申请排期打官司,车主就不会获得新驾照或是车牌。
多伦多市政府目前引进一套简易制度,允许与咪表、自助购买停车票及泊车许可证有关的违例告票事主,不经法庭抗辩而以传真、电邮方式向市府进行申诉,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。
常见的这类案件包括有停车缴费收据或泊车许可证,但未能以正确方式展示、或缴费收据未能正确打印等导致收到告票的情形。如果证据合理,告票就会被市府泊车部门取消。
资料来源: 星島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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