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残人士就业 - 雇主篇
展能就业科为雇主提供免费的公开就业及招聘服务,同时亦比较具知名度及服务对象比较广泛。为雇主提供肢体伤残人士、长期病患者、视力受损人士、听觉受损人士、自闭症人士、智障人士、精神病康复者、特殊学习困难人士及注意力不足/过度活跃症人士的求职者
服务内容包括:
工作选配及引荐,会就职位空缺的要求,引荐合适的求职者给雇主,配合劳资双方的要求
提供跟进服务,会为获聘用的残疾雇员提供不少於六个月的跟进服务,期间会与残疾雇员及其雇主保持联系,了解工作进展及有否其他需要,例如可协助残疾雇员申请复康巴士服务
雇主安排 :
亲身於展能就业科登记空缺 聘用已登记求职的残疾求职者 提供适当培训/支援及委任指导员 申请「就业展才能计划」津贴
就业展才能计划(津贴):
参与计划的合资格雇主每聘用一名有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士,最高可获发放总额35,000 元的津贴,发放期可长达八个月
详情可阅 就业展才能计划简介 或以下方式联络:
电话:2852-4801
传真:2541-5290
电话:2755-4835
传真:2796-0369
电话:2417-6190
传真:2499-3713
为雇主提供一站式的在职试用服务,为雇主提供肢体伤残人士及长期病患者的求职者
服务内容包括:
为雇主提供聘用残疾雇员支援服务,其中包括残疾雇员在职跟进、沟通及合作方式谘询及讲解、及无障碍环境评估
提供残疾雇员中介服务,为雇主提供谘询服务,协助转介合适的残疾雇员;
雇用后为学员提供职技能培训及与工作相关的支援,帮助雇员达到工作要求;
为特定职位度身订做培训服务,开办职业技能训练课程等支援
雇主安排 :
於中心登记空缺 提供残疾雇员中介服务 聘用已登记求职的残疾求职者 申请「『阳光路上』培训计划」下的「在职试用计划」津贴
*香港伤残青年协会的「就业服务中心」会为雇主安排商务支援,以工作队伍形式承接各类订单服务
残疾雇员中介服务
- 贴心了解雇主所需
- 推介合适的雇用方案
- 成功案例分享
- 针对雇主所需要技能加以培训
雇用后支援
- 关心求职者的就业后情况
- 协助雇主制订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无障碍评估
- 协助申请购买所需的辅助仪器及/或改装工作间事宜
- 协助申请「在职试用计划」津贴事宜
「『阳光路上』培训计划」的「在职试用计划」津贴:
参与计划的合资格雇主可获发最多六个月的补助金,金额为每位参加者每月实得工资的一半,上限为4,000元,两者以金额较少者为准
详情可阅 阳光路上计划简介
各机构的辅助就业服务中心:
地址:九龙蓝田复康径7号地下11室
电话:2534-3588
地址:新界屯门大兴邨与平楼地下28室
电话:2816-6113
地址:柴湾环翠邨盛翠楼104-105室
电话:2551-4226
地址:九龙湾启业邨启裕楼地下8-11号
电话:2759-6412
传真:2756-0310
电邮:[email protected]
这项计划由社会福利署推出,为聘用残疾人士的雇主提供资助,以购买辅助仪器及/或改装工作间,支援残疾人士就业
而保良局受委托协助管理此计划。当接到社署转交申请,会派出评估员与申请机构联络,就拟购买的辅助仪器及/或进行的改装工程需要,作出评估及建议,评估报告交社署评审委员会作审批
当申请机构获得资助并完成购置仪器及/改装工作间工程后,保良局的评估员将再到访有关工作地点进行视察、监督及评估,以了解使用情况,及按需要时提供协助
雇用残疾人士的雇主须获得任何一间属於以下类别的机构转介:
- 获社署资助营办职业康复服务的非政府机构;
- 获雇员再培训局资助,并为残疾人士或康复中的工伤人士开办训练课程的非政府机构;
- 劳工处展能就业科;
- 职业训练局;
- 保良局
基本资讯:
- 申请是以残疾雇员为单位,雇主须为每一位受惠的残疾雇员递交一份申请表格;
- 资助均为一次性;
- 雇主可於每期递交多於一份申请;
- 申请毋须缴交任何费用。
资助範围:
能满足残疾雇员在工作上特殊需要的辅助仪器及/或改装工程均可能获得资助
资助包括:
电脑配件或配置设备、视觉放大仪器、听觉辅助装置、点字产品,安装扶手等‧‧‧
资助金额:
每名残疾雇员的资助金额上限基本为两万元正,而在单一辅助仪器及其必要配件价值超过两万元的情况下,「计划」委员会将因应个案的特殊需要,以四万元为限,考虑资助购置该单一辅助仪器
申请详情可详阅社会福利署及保良局网站